1.中華民國(北京)政府省(特區(qū))道行政區(qū)劃表(1912.3—1928.6)中華民國(北京)政府時期之地方區(qū)劃,基本沿襲清末舊制。全國劃分為直隸、奉天、吉林、黑龍江、山東、河南、山西、江蘇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北、湖南、陜西、甘 (本文共 2855 字 , 1 張圖 ) [閱讀本文]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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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.中華民國(北京)政府省(特區(qū))道行政區(qū)劃表(1912.3—1928.6)中華民國(北京)政府時期之地方區(qū)劃,基本沿襲清末舊制。全國劃分為直隸、奉天、吉林、黑龍江、山東、河南、山西、江蘇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北、湖南、陜西、甘 (本文共 2855 字 , 1 張圖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