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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有儀書札二十八
清末維新派致山本憲書札考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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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有儀書札二十八

        敬稟者,午間蒙賜酒,叩謝登樓,不期廢卷而寢,客來又失敬實多,未及陪送,至歉至歉。醒來接諭始覆,遲遲之罪,乞恕乞恕。發(fā)譯之事,一任夫子擇其文理佳者為之,不必善書,文佳而下字佳尤妙。所示曾在塾之某君云云,敢求發(fā)函約之,則彼此    (共 318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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