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節(jié) 病歷書寫的基本要求

所屬欄目:病歷書寫基本規(guī)范

病歷書寫是指醫(yī)務人員通過問診、查體、輔助檢查、診斷、治療、護理等醫(yī)療活動獲得有關資料,并進行歸納、分析、整理形成醫(yī)療活動記錄的行為。病歷書寫應當客觀、真實、準確、及時、完整。一、書寫要求1.門(急)診病歷和需要 ......(本文共 2746 字 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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