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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6日、13日、17日
1842-1949年中國經(jīng)濟(jì)史

        《江寧條約》 簽訂后,中英雙方隨即于9月初就善后事宜展開談判,通過換文形成了 《江南善后章程》 8款。其中規(guī)定: “英國商民既在各口通商,難保無與內(nèi)地居民人(等) 交涉獄訟之事,應(yīng)即明定章程,英商歸英國自理,華民由中國訊究    (共 263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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